谁才是“法学院的悲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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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8日12:23 中国宁波网-宁波日报 |
练洪洋 在4月5日的课堂上,北大法学院教授陈瑞华说:“堂堂北大法学院的研究生考试,竟然使大量自考生进入复试,而把我们北大自己这么优秀的学生拒之门外,这真是法学院的悲哀、北大的失败!”(见4月14日《新京报》) 自学考试是我国的教育制度之一,早已被证明是行之有效的,其毕业证不但国家,连国际上也承认。况且,自考生不作弊进入研究生复试,就是水平的证明。作为理应主张公平、平等的法学院教授,居然在课堂上公然歧视自考生,歧视国家自考制度,难道不是“法学院的悲哀”? 再说一点北大旧事。1917年出任北京大学校长、被毛泽东称为“学界泰斗,人世楷模”的蔡元培在任职北大期间,广聘天下各方面贤才,如以西学见长的胡适、思想保守顽固的“辫子教授”辜鸿铭、连大专都没有毕业的鲁迅、前清秀才学历的陈独秀等等。正因为有蔡元培“兼容并包”的办学理念,才成就了当年的北大。 假如鲁迅复活,并且对法学产生兴趣,想去考陈瑞华教授的研究生,他的梦想会实现吗?当然不可能,鲁迅在陈瑞华教授眼中可是连自考生也比不上———大专都没有毕业,有什么资格考北大教授的研究生?一样的北大,不一样的脸,这难道不是“北大的失败”吗? 其次,北大法学院居然培养了许多考不过自考生的“优秀的学生”,恐怕也是“法学院的悲哀、北大的失败”吧?!那些利用业余时间学习的自考生,都能进入研究生考试的复试,而拥有这么多教学资源的全日制学生反而被挤了出来,这难道不是“法学院的悲哀”?对于“正规军”不敌“杂牌军”的怪现象,与其说“杂牌军”厉害,不如说是“正规军”无能,也该好好反思一下了。 2000多年前的孔子都知道“有教无类”的道理,而21世纪中国最著名学府的法学院教授居然还持“出身论”、“血统论”,这确实是太不应该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