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划定官员家属从业禁区 违规干部将责令辞职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8日14:02 中国新闻网 |
中新网4月18日电据四川日报报道,四川省纪委、省委组织部日前联合发出通知,重申和强调: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准违规经商办企业规定。 通知指出,领导干部要将个人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落实不准违规经商办企业规定的情况,作为个人重大事项向组织报告,并在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中说明,接受组织和干部群众监督。 通知强调:领导干部一律不准个人或以他人名义独资经商办企业,不准与他人合资、合股、合作、合伙经商办企业,不准私自以承包、租赁、受聘等方式经商办企业,不准从事中介活动谋取利益;领导干部不准非法干预市场化配置资源工作,不准违规插手建设工程招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政府采购、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国有资源和资产转让等市场经济活动,不准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他人谋取非法利益提供便利和条件;领导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休后的3年内,不得到原任职务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企业、经营性事业单位和社会中介组织任职,不得从事或代理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经商、办企业活动。 通知强调,违反以上规定者,应当按照规定予以纠正。对违反规定又拒不纠正的,在职领导干部要辞去现任职务或者由组织责令辞职,并按照规定给予纪律处分;不在职的,按照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对违反规定的非法所得予以没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要将领导干部落实以上规定的情况列为干部考察的一项重要内容,加强监督检查。(陈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