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绥“土发明家”叫板国家科技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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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8日14:55 桂龙新闻网 |
扶绥县的施建荣是一名“土发明家”。他认为,他发明的“甘蔗剥叶机”技术被人利用,在请求维权未能如愿的情况下,近日他“斗胆”将国家科学技术部告上了法庭,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 平民百姓状告科技部,这起非同寻常的行政诉讼案立即引来了各方的关注。 “我喜欢读书,喜欢搞点发明创造” 4月15日,在扶绥县东门镇,35岁的施建荣带记者来到东门南华糖业公司的宿舍。 宿舍住了3位工人,略显拥挤。施建荣的床上放着一些书,其中一本大红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特别醒目。 施建荣说,他高中毕业就去读技校,一直喜欢搞点小发明。读技校时发明了带橡皮的活动铅笔,1991年得了国家专利局授予的专利权证书。 技校毕业后,他分到了国营东门糖厂(两年前已改制为洋浦集团东门南华责任有限公司。记者注。)当了一名锅炉工人。工作之余,他发明了甘蔗剥叶机。2000年12月8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来通知书,说他的发明专利申请初步审查合格。2003年2月21日,他的发明专利申请进入实质审查程序。 施建荣的发明专利申请面向社会公开后,南宁手扶拖拉机厂等企业也与他洽谈,想合作研发甘蔗剥叶机。 施建荣认为,他的小型甘蔗剥叶机可实现自动剥叶、修根须、切尾、扎捆连于一体,3人操作每日可收割一车甘蔗,是蔗农收割甘蔗的好帮手,市场前景广阔。 “听说有人利用了我的发明专利,我应该有知情权” 2001年8月,科学技术部组织开展1999年—2000年全国市、县、区科技进步考核工作。通过广西科技厅的推荐和评审程序,扶绥县被评选为“全国科技先进县”。 有一天,施建荣忽然听工友说,扶绥县被评选为“全国科技先进县”有他的功劳,他的专利发明被列在其中。而东门南华公司擅自利用他的专利发明得了重大科技成果奖。 由此,施建荣认定扶绥县在评选“全国科技先进县”中“利用”了他的专利发明。 施建荣向县政府、县纪委反映情况,没有得到他满意的答复。他向县科技局递上申诉书。科技局2003年9月19日答复了四点意见:甘蔗剥叶机发明专利属于施建荣的非职务发明;不存在甘蔗剥叶机专利申请“被评定为重大科技成果”及厂方藏匿评审报告的情况;施建荣要求对该专利申请进行奖励,没有依据;扶绥县获得“全国科技先进县”与甘蔗剥叶机专利申请无任何关系。 2003年7月20日,施建荣向科技部递交了一份申请书和有关证据材料。科技部农村和社会发展司电话答复说:“扶绥县的‘全国科技先进县’与你的发明专利没有必然的联系”,“只是用了一下,不要追究了”。 这句“只是用了一下”的回答,让施建荣确信他的专利是“被利用了”。施建荣不服,同年11月15日向科技部递交了行政复议申请书。他认为科技部在法定期限内没有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便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法院认为不属法院受案范围,不予受理。此后,施建荣不断向国家机关写信,并不断给科技部打电话。 2004年11月20日,科技部农村和社会发展司给施建荣来信复函:1、全国科技进步考核和科技进步先进市(县)评审与某一项具体的发明专利并无直接联系。2、你提出的“撤消扶绥县全国科技先进县的荣誉称号”以及“将发明专利申请的评审报告和有关参评材料归还本人”的请求没有合理依据。3、你提出的“禁止扶绥县政府利用该项荣誉参加招商活动”的要求不属于我部职能。4、你在来信中提及的其他问题和要求均不属于我部职能范围,建议你提请其他相关部门解决。 施建荣对复函不服,向科技部递交了行政复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