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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商局发布一号违法广告警示 廿个违法广告被警告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8日15:38 新民晚报

  本报讯(记者薛慧卿)违法广告“自吹自擂”,工商部门广而告之。昨天下午,市工商局发布1号违法广告警示,20个违法广告榜上有名。

  据悉,“打虚假、树诚信”广告专项整治行动目前已在本市全面展开。根据前一阶段整治情况,市工商局发布了1号违法广告警示。这些被曝光的违法广告主要表现为:

  在保健食品、药品、医疗广告中使用消费者、患者、专家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如海王眼之宝保健食品广告,涉嫌夸大宣传产品功能,宣传治疗近视,误导消费者。

  保健食品广告宣传治疗作用或者夸大功能,如富硒灵芝宝保健食品广告,涉嫌夸大宣传产品功能,宣称能够“切断肿癌细胞的能量供应,防止肿瘤细胞转移,刺激骨髓造血机能”。

  药品和保健品广告夸大功能疗效,如骨中金保健食品广告,涉嫌夸大宣传产品功能,广告宣称“改善颈椎病、腰椎病引起的直不起腰的现象”,对肩周炎、腰椎增生、颈椎增生有改善作用。

  医疗广告宣传保证治愈,如宿武霖降糖胶囊药品广告。

  对此,本市工商部门已着手立案查处,并提醒消费者对此类虚假广告加强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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