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妻”案辩护律师:申请国家赔偿数额未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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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8日20:24 法制晚报 |
媒体报道佘祥林将申请 1000万赔偿 本报记者今天连线张成茂律师——— 今天有媒体报道称,“杀妻”冤案的主角佘祥林将向湖北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国家赔偿,包括佘祥林、佘锁林(佘的大哥)、杨五香(佘母)等共五人,提出总共1000万元的国家索赔。该媒体同时介绍,辩护律师张成茂已回北京,准备申请国家赔偿的相关材料。待10天的上诉期满后,他们将马上申请国家赔偿。 本报讯本报记者今日上午连线了佘祥林的代理律师张成茂,令记者惊讶的是,张律师并没有如某些媒体所报人在北京,因为张律师回拨的电话号码显示,区号为0757(广东佛山)。 张律师告诉记者,他现在正陪佘祥林在广东佛山健翔颈腰医院做身体检查。原来,昨日该医院医护人员特意驱车湖北,邀请佘祥林来广东免费接受体检和治疗。张律师表示,他近期并没有回京计划,因为24日以后,佘祥林的国家赔偿问题将进入正式审理。当记者问道1000万元赔偿数额是否属实时,张律师笑答,这纯粹是媒体发挥想像力的炒作,具体的赔偿金额目前并没有敲定。 记者又追问佘祥林是否要申请精神损失赔偿(国家赔偿不包括精神损失赔偿),张律师认为,佘祥林的身心都受到了极大伤害,我国的法律并不禁止提出精神赔偿,因此他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为佘祥林争取到最大的补偿。 新闻回放 11年前,湖北京山县雁门口镇何场村九组村民佘祥林因“杀妻”被判死刑,后因证据不足被湖北省高院发回重审,改判有期徒刑15年。2005年3月28日,“被杀”妻子张在玉从山东回京山,“凶手”丈夫终洗不白之冤。 作者:薄盛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