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女遭小区黑保安毒打 物业雇来打完就跑(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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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8日20:35 东方网 | ||
记者昨晚9时赶到现场时,已到达现场的警察和救护车将昏迷不醒的二人送往医院。目击者告诉记者,这两名伤者是母女,是石榴园北里小区29号楼的业主,晚上7点多时被七八名保安打伤。据一位居民回忆说:“当时就听到孩子哭着喊‘救命啊,你们别打我妈了’,我一看好几个人拽着母女二人的头发往地上磕,还用脚踹,两人被打得动不了,打人的保安才跑掉了。” 一些围观的小区业主气愤地表示,由于与很多业主存在住房纠纷,负责该小区的中创物业雇的黑保安已经是第四次打伤人了。 小区门口站岗的保安告诉记者,打人的保安不属于正规保安,平时也不穿保安衣服,只着便衣,是物业雇的。据居民反映,每次这些黑保安打人以后,就会消失得无影无踪。 记者随后在天坛医院急诊处找到了受伤的母女二人和家属刘先生(化名)。刘先生告诉记者他是受伤女孩的父亲,由于和物业存在纠纷,当晚7时,他家被物业断了电,而17岁的女儿正面临高考,于是妻子和女儿下楼与保安理论。“我当时听到楼下有人喊保安打人了,跑下去一看,老婆和孩子躺在地上,全是血……” 昨晚,在现场的物业工作人员拒绝接受记者采访。据石榴园居委会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负责该小区的是中创物业股份有限公司。今晨,记者试图联系中创物业公司未果。 律师说法 北京大地律师事务所的倪律师表示,物业雇用的保安无论是正规保安还是黑保安对业主造成的人身伤害,受害者可以起诉物业公司要求赔偿。如果是物业指使所雇用的保安打人造成伤害,雇用方物业公司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该小区保安曾多次伤人 2004年8月18日晚,本报曾报道,该小区业主孙先生开车离开小区时与保安就停车费问题发生争执,小区7名保安人员持垒球棒将孙先生及车内3人打伤。 2002年3月24日,京城某报记者在该小区采访时遭中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有关人员围打,致右耳鼓膜穿孔。2003年6月17日,丰台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中创物业工作人员王某、刘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选稿:杨晓明来源:法制晚报作者:王楠 叶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