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台变“悬台”为邻甚担惊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9日00:34 新晚报 |
本报讯(记者魏代奎)位于南岗区下夹树街103号地下室原本是哈铁分局哈尔滨房产建筑段的房产,可在去年房产段维修十一分段一工作人员却在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擅自拆毁该楼的承重墙,致使楼体地基裸露在外,该楼的102室居民家的阳台下面全被掏空,随时都有可能发生塌陷的危险。 据下夹树街103号102室业主吴女士讲,楼下的地下室原本是房产段的水箱房,出口就设置在该单元楼道内。2004年6月份,在没有任何人通知她的情况下,维修十一分段工作人员万某在楼基处挖了一条长约10米、深约2米、宽1.5米的深沟,她家阳台下面全部被掏空了,随时都有陷下去的危险。另外,万某还在承重墙部位扩建了两道门和一扇窗户,修了一条直通街道的通道。吴说,看着自家阳台悬在空中,而且该楼也是20多年的老楼了,她多次找到房产段,可却无人答复此事,也没给她一个说法。随后,她找到哈尔滨铁路局房产监察大队投诉此事,可至今也无人通知其处理结果,但万某曾经提供给她一份铁路局房产监察大队的扣押款执行单,记者在该执行单上看到,万擅自拆改违章部位(待查),并收取了万某500元的房建设备拆改抵押金。17日,记者在下夹树街103号看到,沿着楼体处有一条长约10米长的宽沟,在承重墙扒开处建了两道门和一扇窗户,门已上锁无法进入,一处门开在吴家阳台下方,阳台完全悬在空中。 据万讲,地下室原本是单位水箱房,单位为了解决他家住房困难,分给他使用的,他为给地下室通风,才扩建的,而且102室住户家的阳台也是后来建的。维修十一分段刘段长介绍,只知道当初万某将一扇窗户扩建成了门,其余情况他们也不清楚。据铁路局房产监察大队工作人员高某介绍,此事正在处理中,监察大队一定会依照相关法规处理此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