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拟开征河道维护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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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9日05:03 深圳新闻网-深圳特区报 |
深圳拟开征河道维护费 河道堤防保护范围内的受益单位为征收对象,预计年可征收4-6亿元 【本报讯】(记者肖意实习生吴昊)昨日下午,我市召开“全市水务暨三防工作会议”。会上,吕锐锋副市长要求水务三防工作加大改革创新力度,表示今年力争启动河道堤防设施维护费的依法征收工作,河道堤防保护范围内的受益单位将是征收对象,预计年可征收4-6亿元。 据了解,目前全国绝大多数省份(城市)都已开征此项收费,而广东省内目前只有深圳市尚未开征。市水务部门已于2002年向市政府提出了“关于依法征收深圳市防洪工程修建维护费的请示”,年前已通过了行政事业性收费联合委员会的审查,目前,相关征收方案正在有关部门审批过程中。 水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按照广东省政府制定的最新收费标准,此次我市初步拟定的征收对象为河道堤防保护范围内的受益单位,按照流转税中的所得税、营业税等三种税的不足1%标准来征收,属全国同类收费中最低标准。 如果征收方案能够顺利实施的话,按此征收标准,预计我市每年可征收河道堤防设施维护费4-6亿元,不仅可解决河道、堤防设施的维护建设问题,也为建立世行贷款项目偿债专项资金奠定基础。 此外,今年我市将力争启动东江水源工程二期、北线引水工程二期以及梅林、笔架山等原水支线工程配套水厂管网的建设,全面推动东涌、铁岗等11宗水库的新建扩建工作,按规划新建扩建9座水厂,确保城市供水能力适度超前。水污染治理方面,积极采取减荷和生态补水办法,使新洲河、福田河、大沙河、盐田河年内率先实现“不黑不臭”。 随后,吕锐锋还与各区政府分管区长签订了辖区防洪安全责任书及中型水库防洪安全责任书。 作者: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