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管理之“手”该如何“管”?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9日06:03 河南报业网-河南日报

  哪些事情该管?哪些事情不该管?——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一直是有关各方热议的话题,也是困扰人们的一个难题。有些做法,虽然有利于一个城市、一个行业的发展,但如果漠视更普适的法则,效果未必会好。比如,郑州市城市公共交通客运管理处发出通知,要求出租车驾驶员从即日起,要主动为乘客介绍古都郑州的城市风貌(见4月15日《河南日报》)。这种做法,看似在为郑州的发展不遗余力地想点子、出主意,其实将因损害更普遍的原则而适得其反。

  为什么这么说?一方面,宣传最讲究自然、讲究艺术,不能不考虑乘客的心理,“强行”给人家宣介——“兜售”式的宣传,程式化的介绍,无异于画蛇添足,会让别人觉得很假,惹人生厌。

  作为管理部门,不要机械地认为,宣介郑州,是在争光;对郑州提意见、说看法,就是在抹黑。一个发达、文明的城市,最有魅力、最让人流连忘返的,恰恰是开放、宽容、多元化的人文精神。出租车司机面对乘客,袒露自己的心声,把酸、甜、苦、辣的感受说给客人听;或者与乘客就某个问题深入交流(当然也可以应人家的要求,谈谈郑州、聊聊商都);或者什么也不说,让客人在流光溢彩的城市中独自感受,这样的氛围,既自然又充满人情味,不就是“此时无声胜有声”的境界吗?——哪种形式更高明,一目了然。

  另一方面,出台这样的规定,有“超权”、“越位”之嫌疑。出租车行业是窗口行业,管理部门提一些特殊“要求”,心情可以理解,但在具体操作时,一定牢记国家的基本法律精神,一切“规定”只有在这一大框架下制定,才经得起推敲,才能彰显高超的管理艺术,而不能因为郑州要创建“国家文明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就自作主张,下文件、发通知让出租车司机们“协调一致”、“统一口径”。《宪法》明文规定,公民有言论自由。出租车司机只要不违反宪法、法律,符合道德规范,他的言谈话语就无权被人为加以限制——他可以在乘客面前赞美郑州,也有权提提意见、发发牢骚。

  我们考虑问题、处理事情,不仅要有良好的愿望,还要有实现愿望的恰当方法。对外宣传郑州,是大家的共同心愿。但不能以维护整体的利益为由,而限制广大个体的权益——这听起来有些荒唐,但事实就是如此,很多引发公众不满的事情,大都缘自对这一准则的破坏。

  让出租车司机张嘴介绍郑州,最好的方法,是引导而不是发通知、下文件——郑州这几年发展很快,确实有不少可圈可点之处,只要我们继续按照这条路走下去,不用靠下文件、发通知,也一定会有越来越多的人,发自内心地宣传越变越美的可爱郑州。①1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缤 纷 专 题
春意融融
绿色春天身临其境
摩登老人
摩登原始人登场啦
请输入歌曲/歌手名:
更多专题 缤纷俱乐部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