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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下“长”出一间房(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9日07:47 潇湘晨报
窗下“长”出一间房(图)
  邻居加盖的房子砌到了马先生的窗户下实习生 朱 青 记者 马 静 摄

  到外地出差3天后,家住长沙市体院路附近的马占一回家时,发现自己位于3楼的房屋的西头房间窗下竟“长”出了一间房子……

  窗下多了间房

  马占一是湖南省华宇建筑施工有限公司的职工。2004年1月15日,马一家三口领到了公司为职工准备的临时安置房的钥匙,房屋在3楼,居住面积为30平方米。临时安置房共三层,却住了66户居民,每户居民的住房都是30平方米。马占一说,刚搬新居时,邻里关系特别好,可由于有些住户擅自在自己房外加盖房屋影响了他人,邻居间已多次发生争执。

  “我才出差3天,我的窗下竟也多出了一间房子。”记者在马家看到,马所在楼房西头一楼二楼均已加盖了一间房屋,而二楼的加盖屋,高度超出了本屋2米8的高度,离3楼马家的窗口已不到一米。马说:“小偷很容易就能从2楼加盖的房屋上爬到我家,这哪里还有安全可言?”

  马占一介绍说,一楼加盖房子时,单位领导就多次劝阻和协商,没想到二楼住户竟然也加建起来了。

  单位多次制止未果

  湖南省华宇建筑施工有限公司办公室一位姓龚的负责人介绍,西头一楼住户户主姓王,二楼住户姓伍。一楼是去年9月开始私自加盖房屋的。“他们一动工,我们就前去制止,可他们竟利用晚上时间偷偷加盖。”这样,花了近半年时间,一楼加盖了一间20多平方米的房子。而二楼又在短短几天内建成了房子的雏形。

  “他们这样做,确实已违法。”龚说,“公司对职工住宅有统一规划,私建房屋破坏了整体规划,同时也影响了邻里关系。”

  这位负责人最后表示,近期,他们将再次与两住户协商解决此事,如果住户一再坚持,他们将通过法律途径加以解决。

  明知违法也要盖

  随后,记者分别来到西头一楼住户王家和二楼住户伍家。

  一楼户主王先生称,他们并不知道私加房屋是违法的,表示愿意与公司领导共同协商解决此事。

  而当记者来到二楼伍家时,其家中一位女士说,自己知道私自加盖房屋属于违法,“但是我看其他人(一楼)加了,我当然也可以加”。

  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马占一说,16日上午,长沙市雨花区圭塘办事处城管队执法人员曾到现场进行勘察,责令两住户立即停止修筑(装修),择日拆除。但两住户却依然故我。

  记者就此咨询了秦希燕联合律师事务所值班律师。据律师介绍,根据《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的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均拥有法定相邻权,对相邻权的侵犯应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的过错责任。因而马占一也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本报记者岳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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