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南海亿元骗贷案一审宣判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9日08:32 红网-湖南日报

  据新华社广州4月18日电(记者吴俊)被称为“审计风暴第一金融大案”的南海亿元骗贷案18日一审宣判,佛山市南海区私营企业主冯明昌以贷款诈骗罪、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南海区财政局原局长孙伯宽等5名涉案的主要被告人也分别被判处无期、死缓及有期徒刑。

  18日上午,经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和佛山市两级人民法院的审理,私营企业主冯明昌犯贷款诈骗罪、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南海区财政局原局长孙伯宽犯国有公司人员失职罪、私分国有资产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南海区财政局原局长何伟林犯挪用公款罪、受贿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工商银行南海支行原行长林裕行犯受贿罪、贪污罪、违法发放贷款罪等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工商银行南海支行原副行长林进庭犯贪污罪、受贿罪、单位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工商银行广东省分行原副行长叶家声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20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1993年至2001年,冯明昌先后在佛山市南海区设立了南海华光装饰板材有限公司等十多家关联企业,均由冯明昌出资、控制,对外统称“华光企业集团”。冯明昌通过弄虚作假,编造经营业绩,使用虚假的财务报表、经济合同、证明文件,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抵押物作担保、抵押,大肆骗取银行贷款和财政资金。自1999年以来,冯明昌共诈骗工行南海支行6.32亿元贷款。

  为了骗取银行贷款和财政资金,冯明昌不惜用重金铺路,拉拢收买有关银行、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为其违法犯罪活动打开方便之门。自1995年至2003年间,冯明昌多次向佛山市南海区财政局、工行南海支行及有关单位多名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共计人民币3340.8万元、港币88万元、美元2.5万元。自1994年至2003年初共向工行南海支行行贿人民币5508万元。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缤 纷 专 题
春意融融
绿色春天身临其境
摩登老人
摩登原始人登场啦
请输入歌曲/歌手名:
更多专题 缤纷俱乐部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