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明康:将严处已发银行大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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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9日09:19 解放日报 |
据新华社北京4月18日电(记者 谢登科)中国银监会主席刘明康近日在此间表示,监管部门下一步将严肃查处已发大案。 刘明康指出,各行要根据实际情况,加快已发案件的查处力度,对问题严重、性质恶劣、影响较大的案件,要坚决追究发案单位负责人、职能部门负责人及其上级机构负责人、职能部门负责人的责任,对重大案件,要追究省级分行负责人的责任。同时,各家银行要建立专档,制定切实可行的查办案件责任制。查核人员发现重大弊端并使银行免受重大损失的,各行应予奖励;未予查出或隐匿重大弊端的,相关人员应承担失职责任。 刘明康指出,在严肃追究责任的同时,下一步银行案件专项治理的工作还要做好四方面工作:一是全面落实银监会制定的规章制度。二是把案件专项治理工作引向深入。三是边查边改。四是切实加强商业银行分支机构管理,端正经营思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