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刑案审理"绿色通道"年内拓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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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9日09:48 东方网 |
东方网4月19日消息:继去年4月1日与黄浦区公、检部门建立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审理“绿色通道”后,昨日,记者从闸北区法院了解到,今年,闸北法院少年庭的“绿色通道”进一步拓宽:少年庭将与闸北、虹口、宝山、崇明等四区县公、检部门协调,陆续开通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审理“绿色通道”。 “绿色通道”,是指对羁押的未成年被告人有条件地在各个诉讼阶段缩短工作时间,实行快捷办案。据介绍,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适用“绿色通道”后,由于在刑事诉讼的各个阶段都设置了严格的时间节点,因此,其从公安机关拘留到法院宣判一般不超过120天,相较于法律规定的6个月诉讼期间,其缩短了三分之一。 据介绍,自去年4月1日与黄浦区公、检部门建立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审理“绿色通道”后,截至目前,闸北区法院少年庭对黄浦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19起符合条件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适用了“绿色通道”审理,这一数字占到闸北区法院少年庭辖区内同期起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29.69%。 作者:魏思奇 李燕 (来源:东方早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