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浦东法院5月1日起试行陪审员参加审判规程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9日09:48 东方网

  东方网4月19日消息: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将于5月1日起正式实施。根据这一《决定》,昨日,记者了解到,浦东法院已制定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试行操作规程,并将于5月1日起实施。

  在这份操作规程中,浦东法院专门规定了人民陪审员的日常管理:参加审判活动的日常管理工作由立案庭负责,并有专人负责人民陪审员的日常管理工作。

  对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的案件,除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出台的《决定》中规定的两种情形外,浦东法院还规定,对专业性较强的知识产权案件,人民陪审员也将参与其中的审理。

  除了上述不同外,这份操作规程还作出特别规定:每名人民陪审员每年陪审的案件一般不超过10件。

  在接受采访时,浦东法院法官表示,由于试行规程刚刚开始实施,实际操作中有可能遇到一些困难,但随着审判工作的展开,人民陪审员制度也将得到逐步完善。

  作者:申思明

  (来源:东方早报)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缤 纷 专 题
春意融融
绿色春天身临其境
摩登老人
摩登原始人登场啦
请输入歌曲/歌手名:
更多专题 缤纷俱乐部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