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躲过15年,公安就不抓? 遵义一在逃嫌犯刚回家就落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9日10:18 贵州都市报

  金黔在线讯4月18日上午,笔者从遵义市公安局新闻中心获悉,遵义县芝麻镇一名犯罪嫌疑人在故意伤害致人重伤后潜逃,15年后他大摇大摆回到家中,被警方抓获。

  1990年1月26日,时年34岁的遵义县芝麻镇新民村村民舒康建与同村村民舒某因争田地发生纠纷,舒康建持扁担将对方的右眼球打残。案发后,舒康建潜逃福建等省。外逃期间,舒康建听人说,我国《刑事诉讼法》里规定有追诉时效,只要躲过15年,公安机关就不抓了。于是,舒康建一躲就是15年。4月15日,舒康建大摇大摆回到家中,正当他准备摆上酒席好好庆祝自己平安归来时,接到举报的遵义县公安局芝麻镇派出所民警徒步20余公里崎岖山路,在舒家将其抓获。

  作者:洪智安 来源:金黔在线—贵州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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