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亿元骗贷案一审宣判 冯明昌被判处无期徒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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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9日10:20 荆楚网-楚天金报 |
金报广东消息18日,震惊全国的佛山市南海区私营企业主冯明昌涉嫌诈骗工商银行南海支行巨额贷款案(楚天金报曾作报道)一审宣判。冯明昌犯贷款诈骗罪、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被判处无期徒刑。 1993年至2001年,冯明昌先后设立了南海华光装饰板材公司等十多家关联企业,对外统称“华光企业集团”。冯明昌通过弄虚作假,大肆骗取银行贷款和财政资金。自1999年以来,冯明昌共诈骗工行南海支行6.32亿元贷款。为骗取银行贷款和财政资金,自1995年至2003年间,冯明昌多次向佛山市南海区财政局、工行南海支行及有关单位多名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共计人民币3340.8万元、港币88万元、美元2.5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