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严查“吃”救灾、扶贫款等职务犯罪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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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9日10:23 新华网 |
新华网南宁4月19日电(朱晓华、蒋桂斌)记者日前从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反贪局了解到,从去年初至今年3月,广西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处贪污、挪用和私分救灾款、扶贫款和移民安置款等侵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案件48件56人,占广西检察机关反贪系统立案总数的4%,涉案金额达1100多万元。其中,查处县处级以上干部有6人涉案6件。 近年来,救灾、扶贫和移民安置款项逐渐成为少数国家干部职务犯罪的新“唐僧肉”,以上被查处的案件主要有以下特点:一是犯罪主体复杂,均是发生在民政救灾、扶贫及移民领域中的职务犯罪,牵涉面较广,除了大部分是国家公务人员外,还有其他从事救灾、扶贫及移民资金管理的人民团体人员,以及非公务人员。在初查案件中,涉及到从村级到厅局级等各级领导干部。二是触犯罪名以贪污、挪用为主,大案多。贪污案有24件,挪用公款案16件,分别占查处总案件数的50%和33.3%;涉案金额5万元以上的大案28件,占总案件数的58.3%。三是作案手段隐蔽,多数案件的犯罪分子或犯罪嫌疑人内外勾结,巧立名目,较明显的犯罪线索很少,群众不易发现,检察机关侦查取证工作难度较大。如隆林县移民办有关人员与自治区、市两级移民办有关人员“合作”开展一项造林工程,将30多万元的移民资金变成自治区、市两级移民办有关人员的“股金”,年底“分红”。由于此案犯罪手段“巧妙”,涉及三级有关部门人员,地域跨度大,检察机关调查取证工作困难很大。 此外,职务犯罪行为与相关人员主管、分管工作密切相关。在被查处的相关案件中,有80%的犯罪行为与主管、分管工作有关,如原大化县民政局一名出纳员,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其掌管的救灾公款125万元参与地下“六合彩”赌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