弄错时间摆婚宴成摆“乌龙”(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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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9日10:39 大洋网广州日报 | ||
当亲朋好友都来到酒店参加一对新人的婚宴时,酒店工作人员却没有任何准备。原来,酒店工作人员记错了婚宴预订时间,这样的误会将新人的婚宴计划全部打乱,这是日前发生在佛山市禅城区的一起消费纠纷。 “五一”长假即将到来,有关人士认为,假日期间正是结婚、聚会的高峰期,而消费者预订酒店不签订合同的做法十分普遍,不少甚至是电话预订若干天以后的宴席,双方连面都没有见过,因此经常发生临时毁约的现象。法律界人士称预约宴席应有正式协议,避免消费纠纷。策划 张则友 记者 陈明 案例一酒店弄错时间婚宴泡汤 4月3日是莫先生与妻子梁女士的大喜日子,在三天前,他与新婚妻子一同前往,与佛山禅城区一家大酒楼达成协议:定了一场豪华的婚宴餐,预计客人200位,总计20桌,每桌1280元。 4月3日是周日,莫先生的亲友们有部分先赶到其家中帮忙准备结婚事宜,有些朋友则表示将在婚宴前直接赶到目的地。同时,莫先生的岳父岳母也从重庆老家赶来,准备为女儿女婿庆贺大喜日子。 当日上午10时,莫先生和新婚妻子、岳父岳母以及少数朋友一起驱车赶到预定酒店,准备先进场作好准备迎接即将到来参加婚宴的亲朋。 令莫先生感到不妙的是,下了车,他发现酒店方没有在门口放置他的婚宴迎客标识。有些生气的莫先生立即找到工作人员质问。不料,对方的答复让他差点气晕过去:“婚宴?今天我们这里没有举办婚宴呀?你弄错了吧?”闻言,在一旁的新娘子一下子大哭起来,场面顿时乱了起来。 气得不行的莫先生找来值班经理,经理也着急起来,急忙找来预订宴席登记簿,翻开一看,上面却清楚地写着:13日,莫先生婚宴,20桌……原来,工作人员将莫先生的婚宴预订时间整整推后了10天。 为此,莫先生说,肯定会向酒店提出索赔,包括经济、精神损失费。 日前记者采访当事酒店方时,负责人李先生说:“导致这样的事情发生,原因在于双方在预订宴席时没有认真地沟通、核实,口头上的约定很难真正约束双方的行为,因此索赔自然没有依据。” 案例二酒店受到消费者戏弄 在预订婚宴、酒宴的纠纷中,吃亏的并不全是消费者一方,由于是口头约定,酒店也经常成为顾客“戏弄”的对象。 不久前,佛山市一家知名的陶瓷企业举行产品推荐会,按照当时的计划,企业提前一周向佛山市一家三星级酒店预订了三百多个座位的酒席。 酒店方面为了让顾客满意,谢绝了众多同一时间订房的客人。 然而,由于企业方面产品推荐会与佛山另外一家同行在时间上发生了冲突,开始表示要到场的许多客户在参加完活动之后,纷纷赶到第二家企业应酬,为此,原本计划好的活动成为虎头蛇尾的结局,剩下的客户不足一半。预订酒宴的企业负责人于是临时取消了酒店的宴席而另外安排。 酒店方面在开席的当天接近中午才得到企业方面取消宴席的通知,整个厨房的准备工作几乎都是白费心机。据酒店负责人方先生说,酒店方当天的损失至少近万元。 对于前来交涉的酒店人员,毁约的企业方人员说,企业自身也是非常无奈。由于没有任何合同约束,酒店方很难向对方追究责任。 记者调查 口头约定现象普遍 记者进一步了解发现,在目前的酒店预订消费形式上,依靠通过电话方式口头约定的协议非常普遍。行规是客人在约定时间之前一个小时没有来酒店自动取消。 消委会 一年接“毁约”投诉30多宗 佛山市消费者委员会工作人员透露,去年他们一共接到酒店预订毁约投诉30多宗,几乎没有一例得到有效解决,主要原因就是双方没有正式的协议,出现纠纷后双方分歧意见太大。 律师提醒 没有正式协议难索赔 对于上述的行为,广东省经纬律师事务所王律师认为,酒店消费订餐务必要提前进行合同行为,酒店可以收取押金或者订金,消费者在约定合同中可以提出一旦发生饮食质量问题的索赔条件等,否则任何一方受损都难以进行有效解决。(来源:广州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