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图馆收费标准有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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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9日13:34 龙虎网 |
【龙虎网讯】物价部门昨日就南京图书馆收费标准做出新的批复,从4月20日起正式实施。记者了解到,南京图书馆收费将分为行政事业性收费与经营服务性收费两部分,收费时分开两种不同的票据。 图书证工本费、注册费等作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收费时使用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票据。具体收费项目和标准为:图书借阅证办证工本费10元/证,注册费15元/年;押金,集体证押金为1000元/证,个人B证押金为400元/证,个人C证和个人D证押金均为200元/证,个人E证押金为100元/证;阅览证,普通阅览证注册费10元/年,参考阅览证20元/年,临时阅览证1元/天,不另收办证费;逾期还书收费每天0.1元/册;图书遗失,应购买相同图书赔付,并收取分编加工材料费不超过5元/本,无法购买相同图书的,按图书价格的3-5倍收取赔偿费,若图书污损,视污损程度酌情赔付。 作者:石小磊 (来源:扬子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