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信访条例解读之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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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9日14:59 信息时报 |
问:反映信访问题经常跑很远的路,以后会不会就近就可以反映信访问题呢? 答:新《信访条例》将政府主导之下的社会团体参与信访机制写入第二章,开始重视发挥社会团体如法律援助机构、专业人员、社会志愿者等在解决信访事项中的作用,运用咨询、教育、协商、调解、听证等方法,依法、及时、合理处理信访人的投诉请求。 此前,已有不少地方政府信访机构开始尝试社会参与处理信访的机制,如上海一些城区的居委会代理信访,律师参与政府信访接待并提供咨询等,在拓宽信访渠道的同时也收到一定实效。当然,各种社会组织参与信访的机制还有待进一步探索,有一个继续实践的过程。时报记者王丽凤通讯员穗府信(来源:信息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