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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9日15:07 信息时报 |
34323197 开通时间:15:00~16:00 各位读者注意,不管您在生活中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还是碰到了什么与法律牵扯不开的麻烦,或者有什么为难的案子即将开庭,您都可以拨打这个电话告诉我们,我们随时等着为您解忧,套用一句流行的话:“您所关注的,就是我们关注的!” 村里调解达成的赔偿协议是否有效? 读者王先生:去年冬天,我的孩子在村子里玩耍时被其他小孩误伤,花去医药费3000多元。经村里的调解委员会调解,对方家长胡某同意在今年3月底一次性赔偿我3000元,双方就此达成了一份调解协议。3月底,我要求胡某支付医疗费时他却反悔了,说调解协议没有法律效力。请问通过村民调解委员会达成的调解协议有效吗? 答:可以明确地告诉你,你与胡某达成的调解协议具有法律效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一条规定:“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有民事权利义务内容,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调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的性质。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调解协议。”你与胡某经村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协议符合上述规定,具有民事合同的性质,你有权要求他按照协议的规定履行义务。如果他拒不履行协议内容,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他履行调解协议。信息时报法律工作室(来源:信息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