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说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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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9日15:07 信息时报 |
该案判决后,记者采访了经办此案的法官,他提醒道,刘某在认识上存在误区,认为自己帮助政府拆除违章建筑没有过错,不应承担责任。根据法律规定,“擅自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由此表明对非法占用的土地进行建造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的行为作出处理的机关只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其他任何个人未经授权都没有此项权利。 而此案中的违章建筑只有大埔县国土局才有权利作出依法拆除的决定。(来源:信息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