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流域已全面实行禁渔期制度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9日15:18 新华网 |
新华网武汉4月19日电(记者姚润丰、杨希伟)农业部有关负责人在此间说,长江流域全面实行禁渔期制度三年来,有效地削减了捕捞强度,改善了鱼类生存环境,减缓了渔业资源和水生生物资源衰退趋势,并为我国探索在大江大河开展相关保护工作提供了新思路。 农业部渔业局副局长陈毅德在此间举行的长江论坛上介绍说,为养护和合理利用长江渔业资源,促进长江渔业可持续发展,经国务院同意,农业部从2003年起在长江流域全面实行禁渔期制度。 目前,长江流域的禁渔范围包括云南德钦县以下至长江河口的长江干流,以及汉江、岷江、嘉陵江、乌江、赤水河等一级通江支流和鄱阳湖区、洞庭湖区。 长江流域各地已探索出禁渔的有效办法。在禁渔开始前夕,各地就组织大规模的清理取缔迷魂阵、布围子、深水张网、电捕渔具等有害渔具渔法的专项行动;禁渔开始,各地渔政船(艇)和执法人员进驻禁渔区域巡逻检查,日夜值守;禁渔中期,抓重点江段水域,组织重点检查;禁渔后期,有的放矢地开展巡逻检查,防止个别违规捕捞冲击禁渔期制度。四川、重庆、贵州、云南等省市还对水产品交易市场和餐馆饭店等进行了严密监管。 据农业部渔业局统计,3年中长江沿岸10省市每年都有近300艘渔政船艇、9000多人参加禁渔执法管理,仅查获违规捕捞船就达7560艘次。 陈毅德说,通过实施禁渔期,有效保护了长江水生生物资源,整顿了渔业生产秩序,带动了长江流域内河、湖泊渔业资源养护与管理工作,为我国探索在大江大河开展保护工作提供了新思路和新途径。 据介绍,禁渔期的全面实施,给了渔业资源休养生息的机会,畅通了洄游通道,有效保护了渔业资源和水生野生生物资源;禁渔期结束开捕后,捕捞产量和经济效益提高,渔民收入有所增加。局部还出现了银鱼、鳜鱼鱼汛,一些水域多年不见的中华鲟、江豚以及洄游性鱼类又回来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