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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4月21日起向非法违规造船“顽疾”开刀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9日15:23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4月19日电(记者林红梅)从4月21日起,交通部、国防科工委、农业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联合组成全国低质量船舶专项治理领导小组,打击非法违规造船,禁止非法违规船舶进入航运市场,向持续多年的非法违规造船“顽疾”开刀。

  交通部海事局常务副局长刘功臣在此间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宣布,这次治理的对象和范围是:非法违规造船厂(点),主要范围为滩涂造船厂(点);低质量船舶,范围为滩涂造船厂(点)于2002年1月1日以后建造完工的低质量船舶;未持有有效检验证书作业的渔船。专项治理附加检验不收费,渔船专项治理附加检验结合例行检验进行的只收取例行检验费用。

  刘功臣说,近期以来,水上连续发生多起船舶船体断裂事故,这些船舶都是滩涂造船点制造的。近年来,滩涂造船在部分地区呈蔓延趋势,非法违规造船愈演愈烈,大量低质量船舶进入水上运输和渔业生产领域,成为难治的社会“顽疾”。

  刘功臣表示,这次专项治理的目标是:将不合格船舶清除出航运市场或停止其渔业生产;坚决打击非法造船,制止违规造船,堵住低质量船舶生产源头。

  在开展1个月的宣传后,各地交通(海事、船检等)、船舶工业、渔业、安全监管部门按照“统一部署、统一行动”的要求,联合打击非法造船,制止违规造船,配合船舶工业部门进一步对造船企业实施许可证制度;加强船舶的建造检验,不满足规范要求的,坚决不发证;解决在渔业生产中渔船到期不检验、安全航行设备不符合要求的问题。

  刘功臣强调,对不按要求进行治理、引起水上安全事故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和法律、法规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处理。

  这次专项治理将到11月30日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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