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主不缴养路费执法部门有权扣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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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9日19:41 法制晚报 |
本报讯全市养路费稽查第二阶段正式结束。而在未来两个月内,养路费稽查部门将对全市所有车辆进行清查。这是今天上午9时,记者从路政部门了解到的。 稽查人员将利用电脑查验,发现欠费车,当即填写“催缴通知书”,并将其粘贴在该车左前车窗上。“催缴通知书”上面要求车主在接到通知书后5天内,必须到养路费稽查部门缴纳拖欠的养路费。如果车主还不按时缴纳养路费的,养路费征稽部门将向法院起诉要求强制执行。 记者还了解到,对欠费车户养路费稽查部门将按照有关规定严格处罚,车主如再拒缴养路费,执法部门有权暂扣并拍卖欠费车辆。 作者:王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