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喜酒遭贼,酒店不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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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0日03:12 现代快报 |
快报讯(记者顾元森)市民杨先生昨天反映,4月16日,他与妻子一起到希尔顿酒店参加朋友的婚礼,结果在婚宴上自己的包被偷,但酒店不肯对此负责。 据了解,4月16日晚上的婚宴是6点半开始的,婚宴设在酒店2楼宴会厅,共有18桌客人。当时,杨先生将包放在自己身后与椅子靠背之间,放在包里的钱包内有现金一两百元,还有一些银行卡和证件。8点左右,一直没有离开座位的杨先生突然发现身后空了,一桌人这才意识到出现小偷了。杨先生连忙找酒店方交涉,找到酒店大堂经理时,才知道与宴会厅紧靠在一起的另一个厅里也发生了失窃事件,其中有2名客人将上衣脱下放在椅背上,但放在上衣口袋里的钱包全被偷了。据杨先生等3名失主称,他们失窃的现金约2万元,随后他们来到后宰门派出所报案。派出所表示,在抓到小偷之前,失主与酒店应该协商解决。 希尔顿酒店有关人员对杨先生说,只能给他部分餐券作为补偿,但对他的钱物损失不负责。杨先生认为,自己作为消费者在酒店消费,酒店应该对自己的财物失窃负责。 昨天,希尔顿酒店一位大堂经理告诉记者,酒店对于杨先生的遭遇感到很抱歉,但他们已经咨询了法律界人士,由于当时客人没有授权酒店看管自己的包,因此酒店对失窃不负责。但由于事情发生在酒店,酒店愿意给杨先生一些餐券作为补偿,对于其它要求,酒店很难满足。 江苏汇天元律师事务所的侯钟鲁律师认为,酒店宴会厅不同于客房,宴会厅应算公共场所,消费者对自己的财物负有看管的责任,财物失窃消费者本身是有过错的。所以说,从法律上讲酒店是没有责任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