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行车撞死人判赔25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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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0日03:40 燕赵都市报 |
本报北京消息据 北京青年报报道,北京市首例自行车撞了不白撞案,4月18日在昌平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骑助力自行车撞死行人的企业职工刘某被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附带赔偿死者家属医疗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25万余元。据悉,一审判决后刘某还没有明确表示是否上诉。 据介绍,25万元的赔偿额是在原告起诉要求赔偿各种费用33万元的基础上,法院按赔偿标准进行计算,然后根据交管部门的责任认定,最后法院以“二八开”确定了刘某的赔偿数额。 今年1月28日早晨6时许,上了一宿夜班的刘某骑助力自行车回家,由于疲劳驾车,再加上冬季天亮得晚视线不好,将遛弯的张师傅撞死。此事故经昌平区交通队责任认定,骑车人刘某负事故的主要责任,遛弯老人张师傅行走的地点超过了规定的离路边一米的距离,负事故的次要责任。 对于自行车交通事故如何承担赔偿责任,在新交法中并没有明确规定,目前所有的保险公司也没有开办自行车第三者责任险业务,所以如果判决生效,25万元的高额赔偿款只能由普通工人刘某自己掏腰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