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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住宅用地价格涨幅较大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0日04:02 东南早报

  5月1日起厦门执行新基准地价

  只体现房地产市场趋势和产业政策,不会推动房价上涨

  早报讯(记者吴语)昨日,记者从厦门市国土房产局获悉,新一轮的基准地价更新方案已获厦门市政府批准,并确定于今年5月1日起正式执行,更新后的基准地价在商业、住宅用地交易价格上涨幅较大,但办公用地地价与原来持平,旅游用地价格略有下降。针对社会存在的商业基准地价上涨会推动房价上涨的担心,厦门市国土房产局有关负责人明确表示,基准地价只体现房地产市场的趋势和政府的产业政策,不会推动房价上涨。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一个地方基准地价必须定期更新,通常为2年更新一次,在此次更新前,厦门市仍执行2000年标准(2002年市政府曾对2000年地价规定作了局部修正),几年的市场变化使得基准地价不能反映市场的变化,2003年,厦门市国土房产局开始更新基准地价,并在2004年6月份举行了听证会后上报厦门市政府审批。据介绍,与听证会初步方案相比,最后确定的方案提高了岛内东部钟宅湾片区基准地价,降低了商业用地的基准地价。具体详情可以登陆厦门市国土房产局网站了解。

  据了解,本次地价更新将办公用地从居住用地中分离出来,单列一类,除工业用途的基准地价为地面地价外,其余均为楼面地价(总地价除以建筑面积),并依据房地产市场交易资料,综合各行政区划的现状、房地产市场、区域规划、地形地貌,并考虑易操作性等因素,在调整地价时也对土地等级进行重新划分,此次调整拟将厦门划分为13个区域54个等级。其中岛内划分为中山路、环岛路、鼓浪屿等6个区域25个等级。在价格上,主要变化在于商业、住宅用房交易价格上涨幅较大,但办公用地地价与原来持平,旅游用地价格略有下降。

  在现在国家明确调控房价的大背景下,有业内人士认为房价上涨过快是由地价上涨过快引起的,并担心住宅基准地价的上涨会进一步推动房价的上涨。针对这种观点,厦门市国土房产局副局长王耀辉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这种看法存在着误解,因为一方面,房价上涨过快是由多种因素相互综合的结果,另一方面,基准地价中只反映了房地产的市场变化和政府对产业的引导功能,具有滞后性,不会影响到现在的房地产市场。采访中,一位开发商也表示,通过挂牌拿到手的土地价格交易价往往都是几十倍于基准地价,因此,基淮地价的上涨对他们影响不大。

  基准地价

  指城镇规划区范围内,对现状利用条件下不同级别或不同等级均质地域的土地,按照商业、居住、工业、办公、旅馆等用途,分别评估确定某一期日法定最高年限土地使用权的区域平均价格。

  1.商业用地是指商店、商场、市场、店铺、餐饮、娱乐、金融保险业营业场所、服务业等用地。

  2.住宅用地是指住宅、公寓、别墅等居住用地。

  3.办公用地是指各行业办公楼、写字楼等办公用地。

  4.旅馆用地是指对外营业以住宿为主的酒店、宾馆、旅馆、旅游度假村等用地。

  5.工业用地是指厂房、仓库、堆场等生产性用地;物流业中提供货物仓储、运输用地;码头、港口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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