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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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0日05:37 人民网-人民日报 |
“苏丹红”事件还未结束,湖南“劣质奶粉”又登场。这些年,关系人们生命健康的食品安全领域,“不和谐”之音声声入耳。 据悉,我国已经建立起以《食品卫生法》为核心的卫生法律体系,相关法律也在酝酿中。完善法律法规自然可喜,不过,正如吴邦国委员长在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闭幕会上强调:“我国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基本上实现了有法可依。当前强调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显得尤为重要。” 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折射了一些地方政府的“不作为”,这种“不作为”逼迫消费者日渐“万能”。 关注民生,食为先。依法行政,绝非儿戏。 《人民日报》 (2005年04月20日 第十五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