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新闻背景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0日05:37 人民网-人民日报

  1995年10月30日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十六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明确规定:“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的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

  2002年8月1日起,我国开始实施食品安全市场准入制度、食品企业实施生产许可证制度、对生产的食品实施强制检验制度,检验合格的食品出厂前要加印(贴)质量安全标志,即QS标志。

  2004年9月,国务院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明确各部门在食品卫生监督中的分工。

  2004年11月22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公安部、卫生部等八部门共同印发《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发布暂行管理办法》,以构建部门之间信息沟通平台,进一步提高我国食品安全监管效能。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2005年全国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安排》,全面部署2005年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据报道,今年食品专项整治要以农村和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区域,以小作坊和无证照黑窝点为重点对象。

  卫生部副部长马晓伟透露,今年将加强食品、化妆品等健康相关产品监管力度,制定发布《食品卫生管理员规范》、《新资源食品管理办法》、《餐饮业卫生规范》和食品卫生标准制的修订;完善食品污染物监测网络和食源性疾病监测网络和食品卫生预警措施。

  《人民日报》 (2005年04月20日 第十五版)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日本谋任常任理事国
圆明园工程风波
2005年上海国际车展
定远号舰重返威海
湖南卫视05超级女声
珠峰科考登顶复测
2005环球小姐赛
京城1800个楼盘搜索
中国特种部队生存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