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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供货商将有“法”讨欠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0日05:38 时代商报

  本报全力协助政协委员3年促成沈阳出台法规今年5月1日起,沈阳市即将出台一部新法规———《沈阳市商业零售企业促销及进货交易行为管理规定》。这是在本报多次提供材料的情况下,经过沈阳市政协委员王国兴3年的不断奔波而最终促成的。此法规的出台,将使广大消费者和供货商的权益受到极大的保护。

  “怪现象”吸引政协委员

  在大中型超市如雨后春笋般在沈城成立的过程中,不少超市门可罗雀,最后走向倒闭;在节假“黄金周”期间,各大商场的促销活动如火如荼,可是消费者却没有占到任何“便宜”……这些沈阳商业的“怪现象”,引起了沈阳市政协委员王国兴的注意。

  王委员对记者说:“我曾经看见一位南方小伙子,他为沈阳的某个大型超市供货,可是零售商拖欠他不少货款,赔得他血本无归。我还记得当时的情景,那个小伙子蹲在地上,哭着说:‘再也不到沈阳来了!’”于是他下决心,要让沈阳有一个和谐的商业环境,供货商也不再无处喊冤。从2003年开始,他开始向相关部门提交关于维护市场经济秩序,规范商业零售企业行为的政协议案。

  3年奔波终于促成新法

  但是,从提交一份议案到引起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2003年,王国兴委员第一次提出议案后,没有得到任何回音,但是他没有就此止步,而是不停地奔走于沈城各大中型超市调查情况,有时是“秘密调查”,有时直接面对超市领导。2004年,他又一次将议案提交到相关部门,在此期间,本报不断地为王国兴委员提供新闻素材。

  直到今年的“两会”期间,王委员的提案终于得到了市领导和沈阳市商业局的高度重视,并最终被采纳。说起这部法规,王国兴委员掩饰不住内心的喜悦:“这部法规在今年5月1日开始实施,如果再有商家恶意竞争或是有超市故意拖欠供货商货款,那么就有法可依了。”

  五部门联合起草新法规

  《沈阳市商业零售企业促销及进货交易行为管理规定》是沈阳市商业局联合沈阳市工商局、沈阳市物价局组成专题调查组,并会同沈阳市人民银行、沈阳市地税局共同起草的。据王国兴委员介绍,此法规是为了维护正常经济秩序,规范商业零售企业促销及与供货商进货交易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和谐、公平、竞争、有序的商业环境。其主要内容是针对当地商家恶意竞争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和零售商拖欠供货商货款问题。他告诉记者,此法规实施后,商家的促销活动要征得供货商的同意,否则,就可以向相关部门投诉。

  新法规需要不断完善

  虽然此法规即将出台,但作为新法规,它必定还有许多不完善之处,对此,王委员对记者说:“现在最棘手的问题在于,这部法规在‘五·一’开始实施,但是,如果遇到投诉,受害者怎样投诉,到哪个部门投诉,还亟待明确。近日,这5个部门将开会讨论此法规实施的具体措施。”

  时代商报记者杨博实习生王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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