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峰私生子案终审维持原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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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0日06:08 人民网-江南时报 |
昨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结王圣元与高峰抚养费纠纷一案,终审判决驳回王圣元的上诉,维持了一审法院作出的高峰于2004年9月起每月给付王圣元抚养费人民币1000元,至王圣元18周岁止的判决。 高志海 《江南时报》 (2005年04月20日 第十六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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