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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周起汽车冒黑烟罚!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0日06:13 北方晨报

  本报讯记者刁巧云报道为实现“创模”目标,有效控制机动车尾气污染,鞍山市环保局与鞍山市公安局联合,将于近日恢复对机动车尾气的抽(巡)检工作,停止了一年多的机动车尾气抽(巡)检工作将于下周正式开始。

  据介绍,今年的抽(巡)检工作的重点是检查冒黑烟车辆和不参加机动车年检的车辆,采取集中整治与重点整治相结合的方法。一是以巡检、停放抽检为主,改变以往只上路拦车为主的执法方式,主要在车辆集中停放的场所,如单位车辆停放点等对车辆进行抽检;二是抽(巡)检时间有所调整,在上下班的高峰期不上路巡检,增加夜间监察和节假日监察;同时对土建施工工地施工车辆及运输车辆的排放污染情况进行监察;三是在早市、夜市等时间对农用车的尾气排放扰民情况进行监察。

  另外,相关部门还增设冒黑烟汽车举报电话:2660210,及时对群众举报的冒黑烟车辆进行监察。在抽检、巡检过程中,如发现冒黑烟的车辆,随时检查。对没有取得《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检测合格证》的车辆按规定处罚,并下达限期治理通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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