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涉税案件罚款将提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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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0日07:02 河南报业网-河南日报 |
据新华社北京4月19日电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局长刘太明19日在此间表示,目前税务机关对大部分涉税违法案件的罚款执行比例偏低,仅在涉案税款的0.5倍左右。今年将在0.5至5倍的法定范围内大幅提高重大涉税违法案件的罚款比例。 据刘太明介绍,近年来税务机关对涉税违法案件的处罚力度不断加大,去年全国税务机关对涉税违法案件的处罚率平均比2003年提高2个百分点。2005年,税务机关对证据确凿的虚开和故意接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其他可抵扣发票(凭证)的违法行为,以及其他严重偷、骗税行为,除依法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外,将依法提高罚款比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