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舆论监督无小事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0日07:39 重庆时报

  本报讯昨日,记者从市委宣传部组织召开的总编台长座谈会上获悉,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舆论监督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近日出台,会议要求全市媒体树立“舆论监督无小事”的意识,加强新闻采编人员管理,提高舆论引导的水平。中宣部、国家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关于新闻采编人员从业管理的规定(试行)》(下称《规定》)同时下发。

  与会总编台长一致认为,《意见》的出台,是继中央出台关于改革领导活动报道意见和突发性事件报道意见之后的又一重大政策,多年来困扰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问题开始破题。

  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何事忠要求,新闻媒体要把学习贯彻《意见》和《规定》,作为先进性教育活动的重要内容和重要步骤,加强新闻队伍建设和采编人员从业管理,并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市委宣传部新闻采编人员监督电话:63898680,本报监督电话:62326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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