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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孩子而结的缘不妨结下去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0日09:14 南方都市报

  街谈

  骨肉失散,人间至痛。现在,说起谁家的孩子丢了,十有八九是人贩子作孽。在报纸上电视上目睹骨肉重逢,往往是人贩子被警察抓住了。更多时候却是,即使人贩子落网,许多伤心欲绝的父母也没能找回自己的孩子,骨肉至亲仍天各一方、杳无音信,让人唏嘘不已。

  可是,从外地来广州谋生的曹玉华和丈夫在丢了孩子一年半以后,竟然在孩子走失的上冲村里又把孩子找到了,并且,孩子的失踪与人贩子无关。据《南方都市报》这几天的连续报道,原来孩子走失后就被村里摆水果档的一对夫妻收留了,已经有子女的他们对这个“捡”来时仅两岁半的孩子疼爱有加,视如己出。

  想当初,曹玉华夫妇不见孩子后,不仅报了案,自己也曾百般寻觅。我不知道出了怎样的阴差阳错,他们与眼皮下被人收留的女儿擦肩而过。而收留孩子的男主人公后来叙述说,他与妻子见到“从天而降”的小女孩,直把她当成是“神送来的”。我竟也不忍责备他们当初为何没有尽力寻找孩子的亲生父母。

  对这个不幸走失的小女孩来说,我觉得又实在庆幸得很。我庆幸这个孩子在迷离失措之际,在治安不靖的广州的一个城中村,却没有遇到可恶的人贩子或其他见人起歹心的坏蛋。我庆幸孩子不仅被人收留了,而且受到了亲生子女一般的疼爱。更加庆幸的是,她在一年半以后,竟然被亲生父母找到了,而且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

  当然,孩子虽然找到了,曹玉华夫妇和养育孩子一年多的养父母间还有一些“纷争”要解决。养父母执意要曹玉华和孩子做亲子鉴定。可见,虽然不是亲生,但这对摆水果档的夫妻与孩子已经有了深厚的感情。我想,于法于理,孩子都应该回到亲生父母曹玉华夫妇的身边(如果亲子鉴定曹玉华确为孩子妈妈的话)。可是,既然两个家庭因为孩子而结缘,就不妨为了孩子继续结缘下去。她长大了,也不该忘记养父母的养育之恩。

  我了解到的报道以外的一点消息是,即使两家人一度在派出所里理论得面红耳赤,可两家人却是在一起吃的午饭,两家男人还喝了点小酒。亲父母一再感谢养父母的养育之恩,养生父母也表示理解亲生女儿走失对人的打击。最新的进展是,女儿“暂时”交回给曹玉华夫妇。如此看来,一个皆大欢喜的结局还是可以期待的。 魏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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