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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0日09:35 大洋网广州日报

  实施了8年的《广州城市市容环卫管理规定》将首次大幅度修改。根据修改草案,广州将禁止在道路及其他公共场所的护栏、电线杆、树木、绿篱等处晾晒衣物或者吊挂物品。违反规定的,责令改正,并可处2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

  环卫部门有关负责人介绍,这一新增的处罚规定完全是与国际接轨的,目前国内的北京、上海等城市已先后通过并执行。广州制定规范的初衷,也是为了让市民告别当街晾衣服的陋习。

  当街晾晒衣服,向来被人讥为在城市上空悬挂“万国旗”,确实有碍城市形象。但是,这个方案一旦通过,其对市民日常生活的影响是明显的。特别是许多住在老式骑楼内的市民,因为无阳台只能把衣服晾到窗户以外。如此情况下,如果单纯让市民为城市形象牺牲自己的利益,恐怕很难服人。

  专家说,上述难题上海是这样解决的:在空旷场地搭建一些专门供晾晒的场所;结合屋顶拆违,由物业公司开辟一些非景观区域的居民楼屋顶,搭建专门的晾衣架,供居民晾晒;发动有条件的社区街道购置一些烘干机,以成本价提供给居民烘干衣物。

  上海的方案是2002年4月1日后实施的。3年过去了,不知道该方案执行情况如何?而上述解决措施是否能够真正解决市民的难题呢?这实质上都关系到法规的实际执行情况。如果执行得不错,我们也可以见样学样;如果执行不那么好,似乎就不必照搬。

  在我看来,广州上述规定中,“道路及其他公共场所”往往容易引起市民的误会。它们指代的范围过宽过大,这其实也加大了执法的难度———执法难度太大,法规往往会变成一纸空文。

  如果划定一些城市主干道,比如广州大道、东风路两侧或者珠江两岸,以及高架路两侧等地,禁止当街晾晒衣服,实施乃至监督执行起来可能要容易得多。至于老城区内街小巷,还是暂时先放百姓一马———既无碍观瞻,又便利市民。即或是从晾晒的衣服下钻过,也无伤大雅。毕竟当街晾晒衣服的习惯非一日形成,很难通过一条规定,就能尽力去除之。同许多事情一样,这件事情也要逐步推广,让更多市民逐渐接受。(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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