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届“宁波市十大杰出(优秀)青年卫士”候选人公示(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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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0日09:44 中国宁波网-宁波日报 | ||
公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问题反映的方式: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以信件邮戳日期为准)、来电的形式,向评选组委会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供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2、要求: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3、公示时间:从4月16日起至4月21日止。 4、公示联系部门和受理电话:评选组委会办公室(共青团宁波市委城区部),地址:宁波解放北路91号4号楼15楼,邮编:315010,电话:0574—8718667087259680。首届“宁波市十大杰出(优秀)青年卫士”评选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2005年4月16日 附:首届“宁波市十大杰出(优秀)青年卫士”候选人名单及简介(按姓名笔划为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