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江西一副镇长因破坏选举罪被判刑半年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0日11:01 人民网

  人民网南昌4月20日电 记者刘建林报道:日前,江西省修水县人民法院以破坏选举罪,判处该县港口镇原副镇长卢某有期徒刑6个月。据悉,2002年3月,卢某在该县乡镇换届选举中以金钱收买镇人大代表,从而当选副镇长,造成选举不真实。

  据了解,卢某原系修水县港口镇政府干部,25岁。卢某2002年3月于港口镇人大会召开前,先后到10余名镇人大代表家中走访,并为每名代表送上50元现金。之后,又找到时任镇党委书记兼镇人大主席的徐某(另案起诉),送上2000元的银行龙卡。在正式选举前,徐某即召集所辖村支部书记开会,通报卢某等人的业绩,要求他们做好各自村代表的工作,确保“组织意图”实现,被走访的人大代表当即答应了他的要求。在正式投票选举中,卢某被代表联名推荐为副镇长候选人,接着高票当选为港口镇副镇长。

  法院认为,卢某为达到当选副镇长的目的,以金钱收买人大代表,其行为妨碍了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构成破坏选举罪。由于他揭发他人的犯罪行为有立功表现,遂作出了上述从轻判决。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日本谋任常任理事国
圆明园工程风波
2005年上海国际车展
定远号舰重返威海
湖南卫视05超级女声
珠峰科考登顶复测
2005环球小姐赛
京城1800个楼盘搜索
中国特种部队生存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