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裕年再次受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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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0日11:23 大洋网广州日报 |
本报讯 (记者柯学东)昨天上午,原省委统战部副部长徐裕年涉嫌巨额贪污一案在广州市中院第二次开庭审理。徐裕年被指控在担任广东海联大厦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期间共贪污425万元,与他一起受审的还有海联公司原财务部经理、董事兼副总经理黄蕾。 下属也趁机捞了102万元 73岁的徐裕年是广州人,曾历任中共广东省委统战部副部长、广东省友和集团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广东海联大厦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据检察机关指控,徐裕年在1994年10月到2001年10月期间,利用自己担任海联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的职务之便,指使财务人员黄蕾以截留资金、虚列支出的手段,将海联公司330多万元资金划拨到自己控制的广东华力发展有限公司,然后纳入自己囊中;还将海联公司一辆价值30余万元的轿车据为己有。海联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黄蕾也在协同徐裕年作案期间,趁机捞了102万余元。徐裕年还在2001年11月至12月期间,将张国平(另案处理)退回的融资款60万元、折合美元7万元放进自己腰包。 徐裕年否认自己“国有”身份 去年9月17日,广州市中院首次对徐裕年案进行了开庭审理。当时徐裕年虽然承认拿了海联公司一些钱,但他极力辩解自己不吃“公家饭”,不属于国家工作人员,因此也不构成贪污罪的主体。徐裕年声称“海联公司虽然属于中外合作企业,但实质上讲,中方并没有投入过资金,只是提供了土地的使用权给外方。海联公司的实际投资者,是个社会团体,不具有国有性质”。 昨日庭审时,徐裕年继续否认自己的“国有”身份。但公诉机关向法庭提交的一份广东省委统战部当年的会议记录显示,当年是广东省委统战部委派徐裕年去海联公司担任董事长的,因此徐的身份应该是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法院仍未作出判决。(来源:广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