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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地下“血管”何时不再受伤(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0日12:44 新文化报
  管线单位:野蛮施工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管理部门: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到各地下管网单位会签,是防止地下管网被破坏的最好方法;施工单位:管线老化,有的管道连所属单位都弄不清位置特别提示

  连续两日,长春市内发生了两起较大的供水管线遭施工单位破坏的事件。城市中的水、煤气、供暖与居民生活息息相关,它们成为城市中的地下“血管”。然而,由于一些建设施工单位忽视安全施工违章操作,致使地下管网屡遭破坏,不仅给国家资源造成浪费,更影响百姓生活。

  是施工还是破坏

  案例一:4月17日5时许,长春市朝阳区长庆街与西康路交会处附近,一处管径为100毫米的自来水管被一施工队野蛮施工打漏,大水狂喷,沿着光缆通道流到距其有200米远的“依林小镇”地下商场,导致200余业户物品被淹。长春水务集团已向桂林派出所报警,但至今也未找到肇事的施工队,目前此事正在追查处理中。

  案例二:18日下午,两名施工人员在长春市一〇四中学对面使用挖掘机施工时,不慎将地下直径为200毫米的自来水管破坏,附近西门里社区一带的树勋街和园东路都被泡在水里,漏水处近40平方米积成了水塘,多处深达50厘米。自来水在路面上流出1000多米,损失自来水约30吨,造成2700户居民没水用。

  案例三:2004年10月25日,位于长春市繁华地带的黑水路处黄河丙线被外力破坏,造成附近大面积停电,至今未找到事故破坏者。管线单位野蛮施工带来多方面损失

  水、电、煤气……凡是地下有管线的单位几乎都会遭遇这样的不幸。昨日,记者分别与几家单位取得联系,了解了有关数据。

  供水:管线挖断25处,损失51万多元

  记者从长春水务集团生产调度部了解到,2004年全年,发生由市政部门修路、修下水管线而不小心挖漏管线的事件达25起,其中管径为1000毫米的有1处,800毫米的有1处,560毫米的有1处,200毫米的4处,150毫米的有4处,100毫米的有7处,75毫米的有1处,50毫米的5处,25毫米的有1处。

  在这25起事件中,共损失水量保守统计也要有206092吨,如果每吨水按最低居民用水的水价计算,经济损失也要高达515230元,而这还不算每次抢修耗费的人力物力。除此之外,每次抢修都会导致附近居民大面积停水,有时会导致整个小区停水。

  燃气:燃气漏了有损失又危险

  记者从长春市煤气公司煤气管理处了解到,因为施工不当而造成管线被挖断的情况,每年都有数十起发生。因为燃气是一种非常危险的东西,一旦发生泄漏,损失的气体、抢修施工会耗费大量资金,给附近居民家造成停气,而且还可能发生着火、爆炸和人员伤亡。

  供电:电缆频频被挖断

  昨日,记者从长春供电公司电缆公司了解到,仅2002年,由于外力破坏造成的10KV电缆事故就出现4起,造成两个开闭所和两条线路故障停电;66KV电缆事故1起。2004年,由于外力破坏,电缆事故共11起,造成6个开闭所和5条线路故障停电。

  野蛮施工造成的损失是多方面的,不仅损失了国家财产,居民生活受到影响,同时施工单位要对遭受损害的一方进行赔偿,自己也是一笔损失。因此,所有单位都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加大管理力度,规范施工秩序,减少这种损人不利己的事件发生。管理部门小的施工单位难管理规划局:施工单位必须到管网单位会签

  长春市规划局管线处的工作人员赵女士介绍说,一般大型施工必须到规划局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这时就要求办管网综合规划设计。施工单位必须到各地下管网单位进行会签,了解建筑工地底下有无管网及管网所处的位置,或者请各管网到施工现场监护。

  但是一些很小的施工,可能就不用到规划部门办理审批手续,所以规划部门也就无法进行管理。这些小的施工应由建设主管部门进行管理。
城市地下“血管”何时不再受伤(图)
  市政处:施工会签是一项常识没有文件规定

  记者联系了长春市建委市政处的一位工作人员,他表示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到各地下管网单位会签,是防止地下管网被破坏的最好方法。他们在施工前都要到煤气、供暖、供水等部门进行会签,同时也要求其他单位在施工时到市政部门会签,这是一项常识,一般具有施工资质的单位都知道。暂时政府部门还没有文件对施工必须到各管网单位进行会签作明文规定。想解决这个问题,最重要的是要加强宣传,让所有施工单位都认识到会签的重要性。

  施工单位:管线老化 会签时间长

  记者采访时,发现一些小的施工单位对“会签”一事不以为然。一位正在维修地下管道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我们都干了这么多年了,技术太熟练了,怎么施工都知道,根本用不着会签。”

  另一家施工单位的一位负责人无奈地对记者说:“其实,我们也知道应该去会签,这样我们施工起来也方便,少走弯路。可是现在,长春市有不少管线都已严重老化,有的还是日伪时期的管道,连这些管道所属的单位都很难弄清楚这些管道的位置,有的根本就没有图纸。而且有地下管线的单位涉及水、煤气、暖气、电信等七八个部门,全都会签下来,少则半个月,多则要一个月,这样实在太麻烦了,有些工程根本就等不及。”本报记者艾丽郑丽颖 实习记者 张南

  记者感言:水、电、煤气等都是人们生存的最基本需求,输送它们的管道也便成了我们城市的“血脉”。然而,在城市街道施工中,由于不少人的安全意识相对较差,人们心中只有“进度”和业务量,而置责任与安全于不顾。同时,施工方与管线所属单位又没有有效的约束措施,安全监管不力,就难免出事故。

  因此,除了加强工地安全生产的宣传与监管力度外,有关部门更要加强各方的合作与协调,施工方与管线方要建立互相制约的安全协议,对人为造成的破坏和损失要严肃处理,并给予经济赔偿和处罚,以防止类似的事故发生,这才是当务之急!新闻编辑:曲兆佳(来源:本报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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