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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将再添一条医疗救助途径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0日13:57 中国宁波网-宁波晚报

  记者魏萍实习生张瑛旻

  宁波晚报讯 记者昨天从市残联获悉,我市将再添一条医疗救助途径,对患重大疾病的残疾人进行补助,该项救助最高救助额度为1万元。

  根据市残联、市财政局刚刚出台的《宁波市贫困残疾人患重大疾病医疗救助办法》,该办法的救助对象主要是户籍在本市,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家庭收入在户口所在地低保标准以内的残疾人和家庭收入在户口所在地低保标准与低保标准1.2倍之间的残疾人。

  救助标准是:本年度患重大疾病,在享受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总工会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合作医疗大病统筹和医疗救助及慈善总会医疗救助、医疗减免后的个人自负医疗费用部分在5000—10000元的,救助20%;在10001—20000元的,救助25%;在20001—30000元的,救助30%;在30001元以上救助35%。每人每年救助限一次,救助最高额度1万元。各县(市)区可以根据当地实际,酌情提高或者降低救助标准。

  又讯记者昨天从市残联获悉,我市将向海曙、江东、江北、鄞州四区2000名贫困残疾人赠送价值500元的康复医疗救助卡。

  凡户籍在上述四区,持有残疾证,家庭收入在低保标准和在低保标准1.2倍以下的贫困残疾人均可获赠康复医疗救助卡。该卡当年有效,市慈爱医院(市残疾人康复中心)为定点医院。救助卡由个人申请,超额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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