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男色专偷“女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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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0日14:05 信息时报 |
时报讯 (记者李朝涛通讯员黄焜仪)5个初中毕业后就游荡在社会上的无业青年,经常出入迪斯科、酒吧、游戏机室等娱乐场所,还租了一间出租屋一起居住,为了应付庞大的开支,他们竟然利用“男色”勾引女孩,随后入屋进行盗窃。记者昨日从江门新会法院获悉,这5名青年被法院判处6个月到10年有期徒刑不等。 据了解,李某、汤某、聂某、刘某、何某等5人均是江门新会人,因为平时花天酒地,开销极大,为此,5人商量从一些女孩子身上搞钱。2004年3月下旬,5人在一舞厅玩时,故意与一女孩套近乎,随后长相帅气的李某发起攻势,成功地“钓”住该女孩,两人还谈起了“恋爱”,李某便乘到该女孩家时,偷配了钥匙。第二天得知该女孩家没有人后,5人便大摇大摆地进去,大肆搜掠,盗得17000多元,一条白金项链,3只金戒指。他们将3只黄金戒指熔掉重新打制5只,“难兄难弟”一人一只。 尝到甜头后。5青年随后四处出击。同年6月17日,5人在迪斯科玩时又认识了一个女孩子,并随女孩子到其家中玩。李某趁着刘某和女孩子玩的时候,偷配钥匙。第二天早上8点多,在确定女孩家无人,5人溜进屋,翻箱倒柜地找寻财物,连大衣的口袋也不放过。最后搜到人民币18000元,3条黄金项链,6枚戒指。 据法院最后查实,从2004年3月至9月间,5人利用该手段。盗窃作案9次,盗得人民币、港币、手机、金器、玉器和电脑等财物,总价值人民币118999元。(来源:信息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