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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色+仿真枪”他勒索原房东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0日14:39 东南快报

  本报讯 洪某被一妙龄女约至茶馆“谈心”,茶没喝几杯,就有人进来“捉奸”。随后,他又被人用仿真枪指着脑袋,勒索3万多元。

  昨日,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这伙犯有抢劫、盗窃、敲诈勒索罪的犯罪团伙作出一审判决,其中2名主犯冉某、张某被判无期徒刑。

  2004年4月6日19时许,被告人冉某安排一女子约自己的原房东洪某到某茶馆包厢“谈心”,当洪某如期赴约后,冉某让数名男子冲进包厢内“捉奸”,但未成功。

  冉某又亲自约洪某出来“谈判”,以洪某“泡”他人老婆为由,要洪某支付赔偿费。洪某无奈,交了2500元。

  可没过几天,洪又被一个姓杨的男子约出去,见面就被殴打一顿,随后就有枪指着他的脑袋。洪某从银行卡里取出1万元后,还被迫写下一张2万元的“欠条”。次日中午,洪某“如期还款”。

  法院审理查明,以冉某为首的5人犯罪团伙,先后抢劫作案11起,案值35000元;入室盗窃11起,案值近1万元,敲诈勒索1起,案值22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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