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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公安局表态:不要参加未经批准的游行活动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0日15:06 东方网

  东方网4月20日消息:针对近期部分群众由于不满日本在历史教科书等一系列问题上的态度,一些互联网站和手机短信出现了鼓动举行集会、游行的相关信息,南京市公安局昨天重申,任何游行集会必须要得到公安机关批准。

  昨天是南京市公安局例行的新闻通气会,该局发言人说,为维护全市社会治安大局和良好的公共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以及省、市相关规定,凡举行集会、游行、示威活动的,要依法向公安机关提出申请并获得许可。未依法申请或者申请未获许可的;未按照公安机关许可的目的、方式、标语、口号、起止时间、地点、路线进行的;在进行中出现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破坏社会秩序情况的,均视为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该发言人说,希望市民群众和青年学生,相信党和政府一定能够从国家、民族的长远和根本利益出发,正确处理好中日关系,不要参加未经批准的游行活动,不要做影响社会稳定和南京形象的事,不信谣、不传谣,冷静理智,合法有序地表达自己的意愿,并将爱国热情化为发奋学习、做好本职工作的实际行动。选稿:吴晨(实习生)作者:宁公宣 王业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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