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NGO联动女权维护(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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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0日16:01 公益时报 | ||
4月16日,在北京西藏大厦,属于中国妇女NGO的全国性互动服务平台“妇女观察”机构正式成立,来自全国妇联、全国总工会以及中国第一代妇女NGO和新生代女性NGO共同以民主方式通过了相关行动框架。妇女NGO联动女权维护 会议经过两天的热烈讨论,得出了相关行动方案,记者从方案最终结论得知,“妇女观察”将在信息、调查、研究、诉讼、培训、倡导等领域逐步开展工作:系统地搜集有关性别平等和妇女权利领域的动态,及时反映妇女权利状况,提供和分享信息资源;对重大、典型事件和问题进行调查,客观及时反映妇女权利保护中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引起全社会关注;侧重开展评估报告和专题研究,反映妇女权利状况,促进有关议题纳入决策主流;选择典型性、代表性的个案进行战略性诉讼,推动法律和政策改革;对目标人群进行有针对性的社会性别意识、法律知识和人权理念等方面的培训;通过大众传媒等各种渠道,提高社会公众的权利意识和维权能力,提高立法者和执法者的性别平等意识和法律意识。 “妇女观察”是由妇女权利工作领域的组织和个人组成的工作网络。妇女观察协调委员会是妇女观察的决策和机构。秘书处负责日常事务的组织协调和执行。北京大学法学院妇女法律研究与服务中心是妇女观察的管理监督机构。 倡导型NGO的尝试 2004年,北京大学法学院妇女法律研究与服务中心在北京成功地举办了三次妇女权益保护专门工作组会议,议题集中在妇女的劳动权益、妇女的财产权益和反对针对妇女的家庭暴力三个领域,就这些领域的情况、问题和对策进行了广泛、深入的研讨。自1995年世界妇女大会在北京召开以来,中国的妇女NGO发展非常迅速,但是像其他类型的NGO一样,一直处于各自为营、单枪匹马战斗的境况,北大法学院妇女法律研究与服务中心的这些举动,更加激发了妇女NGO的反思,妇女观察也许正是大家意愿催生的结果。 在NGO发展领域里,倡导型NGO将作为一种特殊的NGO模式存在并发挥巨大作用。作为一个类似于全国妇女NGO联合会的NGO机构,妇女观察显然在增强妇女的主体意识、权利意识方面负有重大使命,当然它的倡导对象不仅仅是女性群体,同时还应服务于全国各地的妇女NGO并汇聚大家的力量,从而推动共同使命的完成。 然而妇女观察似乎又不纯粹承担倡导的使命,从讨论过程中记者发现,各地的妇女NGO对妇女观察寄予了宏大的期望,他们希望妇女观察不止于倡导、还要通过切实的行动来完成执行使命。来自国外的人权专家其实再明白不过地提出,中国妇女观察其实只要承担集纳信息倡导女权的任务就够了,而相关诉讼、包括公益诉讼应该是具体执行NGO的任务,至少,妇女观察不应成为“大而全”的怪物。 本土NGO的发展是一个纯粹西学东渐的过程,中国NGO在发展历程里经过了“手把手”指导、模仿直至自我创造,已经培养出了特有的NGO文化,但是就妇女观察而言,参照国际上其他国家已经成立的妇女观察组织而言,仍是一个学习模仿的过程,它不可能像有些代表期待的那样,成为一个包容了过多职能和责任的“万能组织”。 “资格”尴尬 在所有的框架定下来之后,也许会有一个大家不愿触及而不得不触及的伤痛。据了解,由于北大法学院妇女法律研究与服务中心并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而民政登记的麻烦和难处是大家想都不愿意想的事情。因此妇女观察的架构虽然具备全国意义上的组织形态,但是因为注册登记的原因,它的生存方式只能是一个附设的机构,什么时候能成为一个独立的组织也许还要等待。 同样的原因,妇女观察要设立一个网站也没有备案资格,好在经过协调,妇女观察网站将依托北大的优势资源顺利开通。当然难题不止一个,资金、组织设置等一系列问题还等着妇女观察努力解决。很遗憾的是女权热心人士的行动过程中并没有看到政府支持的影子,政府已经在言论中谈及要加大对民间组织的扶持力度,但是动作远远慢于民间组织发展的需求。 而妇女观察的设立虽然只是一个雏形,但是可以预见,它将在中国妇女权益维护、中国妇女NGO发展领域中发挥重大作用。 作者:宋宗合 (来源:公益时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