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武汉市民质疑荆门市东宝区法院收费不合理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0日16:02 武汉晚报

  本报讯 (记者 杨明安 通讯员 肖潘)昨日,家住汉阳区的刘继荣向本报投诉称,荆门市东宝区法院强行扣了他6000元钱。

  刘继荣称,早在1999年,他给荆门一家公司供煤500余吨,该公司未按约付款。次年,江汉区法院判该公司支付货款及违约金等共计9.8万余元。该公司提起上诉后,武汉市中级法院维持原判。

  2000年10月,刘继荣向江汉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院依法将该案委托给荆门市东宝区法院执行。东宝区法院以“被执行人银行无存款,无物资可供执行”为由,建议中止执行。执行期间,湖北省高级法院两次下函督促执行,江汉区法院的法官李义生三次前赴荆门协助办理。但一直到去年5月,仍有4.7万元欠款未要回。

  今年3月29日,刘继荣又到东宝区法院,准备领剩下的4.7万元。他从被执行单位财务处了解,早在去年10月20日,东宝区法院已将这笔钱划走。然而这次,东宝区法院仅给了刘继荣4.1万元。剩下的6000元“尾巴”,该院相关负责人称是“执行活动费”。在写下“结案证明”后,刘继荣怏怏地领了4.1万元,回到武汉。

  昨日,记者就此事咨询省高级法院相关负责人,该负责人说,省高院高度重视本案,曾多次督促此案的执行。执行活动费是指法院执行时实际支出的差旅、勘验、鉴定等费用,必须依法收取。具体对于本案,该负责人表示要待调查之后再作结论。

  法律链接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31条规定:对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或者委托有关单位或者其他人完成,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来源:武汉晚报)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日本谋任常任理事国
圆明园工程风波
2005年上海国际车展
定远号舰重返威海
湖南卫视05超级女声
珠峰科考登顶复测
2005环球小姐赛
京城1800个楼盘搜索
中国特种部队生存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