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证代表考察长沙垃圾处理场 物价部门当场释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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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0日23:45 红网 |
红网长沙4月20日讯(记者欣悦)今天,长沙市物价局组织参加听证会的代表参观了位于洪山庙大桥附近的生活垃圾中转站和位于望城县桥驿镇的长沙市城市固体废弃物处理场,并对听证代表有关城市生活垃圾收费的疑问作出解答。 据悉,长沙市现有高台式垃圾站369个,提升式垃圾站163个,果皮筒6488个,同时还有现代化的固体废弃物处理场及与其配套的垃圾中转站各一个。听证代表们昨日参观的固体废弃物处理场于2003年5月投产,处理场总库容4500万立方米,服务年限34年,是全国目前少有的大型处理场之一;位于洪山庙大桥的生活垃圾中转站日转运生活垃圾将达2000吨,使用年限为30年,预计于本月28日投入使用。 据长沙市固体废弃物处理场有关负责人介绍,规范科学的垃圾处理全过程包括三个环节,即收集、运输和处理,包括对垃圾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沼气和污水的处理。但在2003年4月以前,长沙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并未完全实现上述三个环节,而主要是采用有偿租用市区周边农村集体土地的方式进行简易填埋,这种原始的处理方式对土壤、地下水和大气造成了严重污染。自2003年5月桥驿固体废弃物处理场启用以来,市生活垃圾基本按照收集、运输、处理的程序,最后全部集中到该处理场进行填埋处理,无害化率达到100%。 长沙市城管局在《关于开征长沙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申请报告》中提出,由于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投资大部分使用银行贷款,生活垃圾处理本身又无经济效益可言,政府财政无力承担全部巨额投资及运营费用。另一方面,长沙市过去对居民和单位只收取垃圾的清运费和清扫费等费用,没有收取生活垃圾处理费者驿主要费用。为体现市民和单位在保护和治理环境方面义务和责任的公平要求,拟在全市开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 经长沙市工农产品成本调查队审定,长沙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的年成本总额约为8976.05万元,按年垃圾处理量73万吨计算,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成本每吨为122.96元,成本主要包括垃圾收集、运输、处理过程中的运输工具费、动力费、维修费、设备折旧费、人工工资等。市物价局按照“补偿成本,合理盈利”的原则,结合实际提出了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范围和拟征收标准。 有两位代表不约而同地对即将开征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收费对象提出质疑,其中一位公交公司的代表指出,在拟征标准中,收费类别分为居民、单位、交通工具和其他4类,对于一位公交车司机来说,在家时要按5元/户/月的居民标准缴纳一次,在单位要按3元/人/月的单位标准再缴纳一次,作为司机,还要按10元/月/辆的公交车标准缴纳一次,这样是否属于重复收费? 对此,市物价局负责人表示,与公交车司机相关的三次收费是对不同对象在三个不同环节中产生生活垃圾后的收费,如居民是在家庭生活中、单位是在经营过程中、车辆是在营运过程中分别产生生活垃圾,不存在重复收费问题。(稿源:红网)(作者:欣悦)(编辑:冯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