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消费者维权招致某公司起诉市消委会首宗名誉权纠纷案胜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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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1日04:37 深圳新闻网-深圳特区报 |
【本报讯】辛辛苦苦为消费者维权,却为自己招来了官司,这件困扰了深圳市消委会一年半的事情最近得到了解决——日前,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深圳市漫游通实业有限公司诉市消委会侵犯其名誉权的主张不能成立。这是市消委会成立以来第一次因消费维权而引起官司。 据了解,此事起源于2003年9月,深圳市漫游通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手机电池发生爆炸,使消费者傅某受伤,后经法医鉴定为十级伤残。市消委会接投诉后多次调解,但漫游通公司以傅某无法证明爆炸系质量原因导致,拒绝承担责任。市消委会通过深圳多家主流媒体对此事进行了报道。漫游通公司以此为由,向福田区人民法院起诉市消委会侵犯其名誉权。 作者: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