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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阳鼓励教师到农村任教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1日06:01 人民网-华东新闻

  本报讯江苏丹阳市近日出台了新的教师流动制度,鼓励教师由城区学校到农村学校工作,引导城乡教师互动,以进一步优化教师资源配置,促进城乡教育协调发展。

  据了解,这项新制度规定,城区教师主动到农村学校任教两年以上,将来仍可调回城区原学校工作;在农村工作期间,工资关系保留在原学校,福利待遇在农村学校享受,差额部分由原城区学校补足;从2007年起,没有在农村工作一年经历的,不予推荐评聘中学高级教师职称。同时,严格控制农村学校教师向城区学校调动,以平衡城乡教师资源。农村学校教师调到城区学校工作的,个人的农浮工资将取消,且城区学校须向农村学校支付拔尖人才培养补贴。

  (史惠铭)

  《华东新闻》 (2005年04月21日 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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